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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主角唐夜溪顾时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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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一章好男不吃分家饭不是用在这(第2页)

顾时暮走到他身边,揉揉他的后脑,“我们不一定在这里住一辈子,但以后我们一家人会永远在一起,只要我们在一起,不管住在哪里,哪里就是我们的家。”

“一定要搬家吗?”唐小次歪头看向他,“爸爸,我好喜欢这里,我们以后永远住在这里,不搬家好不好?”

这还是宝贝儿子向他提出的第一个要求,顾时暮哪里舍得说不好。

“好!”他点头,拿着手机去了一边。

半小时后,有人送来一份房产合同,顾时暮递给唐夜溪:“签个字。”

“什么?”唐夜溪翻看了下,懵了,“把这栋房子送给小次?”

“对,”顾时暮点头,“房子是小次的,只要小次不想搬家,这里永远是我们的家。”

唐夜溪:“……”

她该说什么?

有钱任性?

“这不好吧?”倒霉了那么多年,她实在不适应忽然有个人像个冤大头似的对他们娘儿三个好。

“没什么不好,”顾时暮说:“这里送给小次,回头我再让小初选一处他喜欢的,都是我的宝贝儿子,我总不能厚此薄彼。”

唐夜溪:“……”

她特别想恭喜顾太子爷,这一次,“厚此薄彼”这个成语总算是用对了!

可是……这礼物太贵重了。

她不想收。

顾时暮看出她的想法,扬了扬眉毛:“儿子是你的,但也是我的,你没有资格剥夺我疼爱儿子们的权利。”

他将签字笔往唐夜溪手里一塞,“签字。”

被他催促着,唐夜溪晕晕乎乎的就在房产合同上签了字。

顾秋雨拿了印泥过来,让她和唐小次分别在合同上按了手印。

唐小次懵懵懂懂的,忽闪大眼睛,“卖身吗?”

顾时暮:“……什么?”

“电视上这样演的呀,”唐小次比划了一个按手印的动作,“按了手印就是把自己卖给别人啦!”